財政部4日發(fā)布通知稱,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將進一步加強地方財政“三保”工作,更好支持基層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
通知明確,階段性提高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當年留用比例基礎上統(tǒng)一提高5個百分點。其間各地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現(xiàn)金流,應全部通過提高縣級財政資金留用比例或增加日常資金調度的方式留給縣級使用,不得滯留在省級財政。
通知要求,加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中央財政抓緊下達對地方各項轉移支付預算,增強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地方財政部門要加快開展省以下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撥付和使用等工作;地方各級財政尤其是縣級基層財政要用好各項轉移支付資金,加大統(tǒng)籌力度,優(yōu)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并確保按時足額兌付,特別是要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強化對困難群眾的兜底保障。
通知強調,要嚴格按照縣級為主、省級兜底的原則,將“三保”保障責任落到實處。中央財政將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均衡性轉移支付等資金分配辦法,對省級調控不力的,按規(guī)定扣減后直接下達到縣。通知稱,要強化地方庫款運行監(jiān)測督導,切實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進一步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財政部將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地方“三保”工作的督促指導,各地財政部門要抓緊抓實抓細各項貫徹落實工作,牢牢兜住“三保”風險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