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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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長,在人們印象中,一般主要處理行政工作,要審理也是大案、要案。4月2日,章丘市人民法院舉行了一場“特殊”的開庭,副院長王東親自審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法庭現(xiàn)場,原告于某成的陳述還原了案件經(jīng)過。去年10月的一天,原告于某成駕駛摩托車沿世紀大道由東向西行駛時與由西向北轉彎的第二被告鄭某肖駕駛的小型客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傷,兩車損壞。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第二被告鄭某肖承擔主要責任。因本案第一被告某保險公司濟南分公司拒絕依法律規(guī)定賠償原告各項損失,為此,原告依法訴至法院。
看似簡單的一起案件,為何要由副院長審理呢?據(jù)章丘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審判員趙秀津介紹,該院每年僅交通事故案件就要處理2000多起,交通肇事案件直接涉及百姓的人身安全問題,對人的生命、對家庭幸福都有不可小覷的影響。“今天還召集了各庭的法官來觀摩副院長庭審,一方面是源于對交通事故案件的重視,為了體現(xiàn)以人為本的原則,使大家對交通事故案件有足夠的重視;另一方面,是想讓年輕的法官多學些經(jīng)驗,從審判中吸取好的經(jīng)驗,使這些年輕法官更快地成長起來。”趙秀津說。
在庭審現(xiàn)場,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舉證與辯論,最終原告不同意調解,法院在進行討論后將擇日作出判決。(本報記者 劉曉群 實習生 侯月)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