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醉酒開摩托,受傷、處罰金、坐班房

發(fā)布日期: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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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劉曉群 通訊員 周文鵬 徐輝)酒后開摩托也要受罰。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決張某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去年9月,老張騎摩托車到朋友家玩,兩人邊喝邊聊。喝了一瓶啤酒后,張某駕摩托車興盡而歸,路上與一輛小貨車發(fā)生追尾,受傷不輕。交警趕到現場后,將老張送至醫(yī)院,經檢測,老張靜脈血中酒精含量為120.50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車。老張因傷住院治療,僅醫(yī)療費就花了一萬多元,更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刑事犯罪,被檢察機關公訴至章丘市人民法院。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決張某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主審法官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而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就是醉酒狀態(tài)。因為每個人的體質和分解酒精的能力不同,飲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及其變化因人而異。通常情況下,飲用二兩半酒精度為39%的白酒或者一瓶啤酒,在半個小時內檢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一般會超過80毫克/100毫升。
很多人并沒把摩托當機動車,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依此規(guī)定,張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也屬于機動車范疇,醉酒后駕駛摩托車也要負刑事責任。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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