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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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亮將自己的40萬元借給王偉,然而王偉卻突然失蹤,后王偉托人將自己房子的鑰匙交給劉 亮,并且捎話說同意“以房抵債”。但是劉亮入住該房后,前來找王偉討賬的人 絡(luò)繹不絕,經(jīng)過法律咨詢,劉亮才恍然大悟,避免了遭受重大的損失。債務(wù)人失蹤40萬元借款差點打水漂
王偉是平陰縣一家私營企業(yè)主,2011年以來,他以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需為由,向社會上募借資金,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居住在平陰縣城的劉亮。王偉開始張口向劉亮借款100萬元,劉亮感覺數(shù)額太大,恐怕有危險,沒同意出借。但他又經(jīng)不住王偉的軟磨硬泡,并且有高利息的引誘,最后同意借給王偉40萬元。
同年4月,王偉寫下借據(jù):“今借劉亮現(xiàn)金40萬元,利息按每元每月二分計算。”劉亮將40萬元從銀行轉(zhuǎn)到了王偉的賬戶上。
劉亮從借給王偉錢的那天開始就感覺提心吊膽,生怕王偉還不起錢。誰想擔心成真,8月,劉亮得知了王偉失蹤的消息,他感覺如同天塌了一般,心痛得三天沒有吃飯,后來大病了一場。他多方打聽王偉的下落,但王偉卻如同人間蒸發(fā)了一樣,杳無音信。他所能想的辦法都想了,但于事無補。
正當劉亮失魂落魄的時候,卻收到了一個意外的好消息,王偉委托朋友庚強將自己居住的商品房鑰匙給了他,并且說用此房折頂所借款項的本息。劉亮第二天就對王偉的房屋進行粉刷整理,不久即入住該房。劉亮感覺一塊石頭落了地,自己的40萬元總算沒有打了水漂。
不速之客侵擾生活受到影響
之后的日子是劉亮沒有想到的。9月的一天傍晚,劉亮聽到敲門聲,打開房門進來五、六個人,大聲吵嚷著說王偉借了他們60萬元沒還,要劉亮還60萬元。劉亮說:“這個房子是王偉頂給我的,我又不是白住他的房子,我憑什么還錢???”這幾個人將信將疑,最后放出一句話:“如果你敢騙我們,跟你沒完。”
不僅如此,屋子里的固定電話經(jīng)常夜里響起,劉亮每每被話筒中傳出的對方威脅聲嚇得半天睡不著。“你和王偉是一伙的,如果不抓緊還我們賬,小心你的小命。”他為了解釋自己為什么在這兒住,還承受了無數(shù)的質(zhì)疑和辱罵。
劉亮為了盡快恢復(fù)正常的生活,跑到一個法律服務(wù)所進行咨詢,那兒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你居住在那兒本身就是沒有依據(jù)的,雖然他欠你錢,也同意把房子頂給你,但在房管部門仍然是王偉的房子,如果有人起訴王偉,并申請查封王偉的房子,你必須搬出去。”
這讓劉亮驚出一身虛汗,原來認為占下房子就是自己的,孰料房子仍然是王偉的。萬般無奈,劉亮于2011年11月向平陰法院遞交了起訴狀。
訴訟過程漫長保住40萬元有了希望
由于王偉下落不明,訴訟的過程相對漫長了許多。2012年1月,平陰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責令王偉償還劉亮40萬元及利息,法院送達判決書,同樣進行了公告,直到3月才發(fā)生法律效力。
為了防止其他債權(quán)人申請查封王偉的房屋,劉亮從訴訟開始就申請法院查封了王偉的房產(chǎn),而在他起訴后,又有幾個人起訴了王偉,并申請對該房產(chǎn)進行查封,法院均依法進行了輪候查封。4月初,劉亮向平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并申請同意以現(xiàn)自己居住的房屋折頂債務(wù),但執(zhí)行法官告訴他: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為了防止債務(wù)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逃避債務(wù),以物抵債的財產(chǎn)必須進行評估、拍賣。劉亮擔心自己既撈不到房子也弄不到錢,就干脆地說:“只要評出來,多少錢我都要房子。如果評的結(jié)果款比欠我的錢多,我寧肯往外再退錢。”“你可以這樣計劃,但是以物抵債前必須進行拍賣,如果有人出的拍賣價格高于你的價格,你還不會得到這套房子。如果沒有人參加競賣,經(jīng)過兩次拍賣流拍后可以經(jīng)你申請以房抵債。”執(zhí)行法官進一步解釋。
目前,法院已委托評估機構(gòu)對王偉的樓房進行評估。 (李明君)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