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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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4月8日訊(記者 韓磊 通訊員 楊厚福)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加強全市路面通行秩序管理,從今天起,交警部門在全市集中開展凈牌行動,集中查處11種機動車涉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據(jù)介紹,此次集中統(tǒng)一行動以城市主次干道、國省道、高速公路等為重點進行集中查處。對于不按規(guī)定安裝以及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后備箱未關好行車等違法行為,一律按照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罰后放行;對于機動車號牌因被硬物刮損、漆畫、交通事故、日曬等原因,導致號牌反光不均勻、影響識別或影響電子警察工作的,民警在依法處罰后,填寫《溫馨提示卡》,督促當事人及時到車管部門申請更換機動車號牌;對于使用不干膠或其他粘貼物品等變造機動車號牌漢字、字母、數(shù)字等,導致號牌內容信息發(fā)生變化,以及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嫁禍于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處罰;對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據(jù)《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有盜搶、走私嫌疑的機動車,分別移交刑偵、海關緝私部門查處;對既無合法手續(xù)又長期無人認領的機動車,上繳財政部門處理。
此次嚴查的機動車11種交通違法行為分別是:
號牌不按規(guī)定位置安裝,或者安裝時號牌有變形,備胎、防撞裝置等遮擋遮蓋號牌,影響號牌識別的;
使用號牌架輔助安裝時,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不足5毫米,影響號牌識別的;
除臨時入境車輛號牌和臨時行駛車號牌外,其他機動車號牌安裝時每面使用不足兩個統(tǒng)一的壓有發(fā)牌機關代號的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固定的,或未使用制式的固封裝置的;
使用可拆卸號牌架或可翻轉號牌架的;
使用光盤、名片(或者其他卡片、粘貼物品等)遮擋號牌,影響號牌識別的;
號牌被泥土、灰塵、油污等污染后,影響號牌識別的;
號牌被硬物刮損、漆畫、撞擊、刮擦或者因交通事故、日曬等其他原因,導致號牌的底色或字符顏色有明顯褪色,號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勻,號牌的安裝孔損壞或其他物理化學損壞,機動車登記編號不完整,影響號牌識別的;
行車時后備箱未關好,影響號牌識別的;
在號牌上使用不干膠或其他粘貼物品等變造機動車號牌漢字、字母、數(shù)字等,導致號牌內容信息發(fā)生變化的;
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
上道路行駛未懸掛號牌的。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