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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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娘來信咨詢:因鄰里糾紛想上法院提起訴訟,但是不知道該怎么起訴。
市老齡辦答復:“訴訟”就是通常所說的“打官司”。老年人與其他人發(fā)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得到解決,比如雙方自行和解、由第三方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等。其中,訴訟手段是解決糾紛的一種形式。根據(jù)訴訟所要解決的案件性質不同,訴訟可分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三種。
民事訴訟是為了解決民事糾紛。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在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方面所產生的矛盾,如繼承、房屋、損害賠償、離婚、贍養(yǎng)、子女撫養(yǎng)以及各類經濟合同糾紛等等。民事訴訟就是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案件的活動。
提起民事訴訟簡稱起訴,民間稱之為“告狀”,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我國各級人民法院都設有接待室,負責接受公民的起訴。
起訴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老年人因某件糾紛準備提起民事訴訟時,首先要看是否具備起訴的基本條件。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民事案件起訴要滿足如下四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狀應當符合規(guī)范。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錄在案,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起訴狀應當記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孫 毅)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